實際收益與以前的承諾不符,忽視免責條款也無濟于事,只能被拒絕賠償。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經常遇到各種各樣的陷阱。對于許多消費者來說,迫切需要補課。在過去的幾天里,許多記者的采訪發現,在過去的保險投訴案例中,許多投訴源于消費者對保險知識的缺乏以及對保險合同和條款的無知。只有使自己更加理性和成熟,消費者才能避免被“愚弄”。
【忽悠一】夸大投資回報率
案例分析:去年6月,有一位市民投保了一份保險,進行了一些投資,在一名銀行工作人員的反復游說下,長沙市民曾女士購買了與股市密切相關的合資保險。銀行告訴我,這種產品保證每年的投資回報率高達30%。“但是,受市場調整的影響,曾女士的共同保險賬戶收入大幅縮水,只剩下3萬元本金。
實戰對策:近年來,投資型保險產品開始走俏,殊不知,其中陷阱重重。其實,除萬能險外,投連險、分紅險兩種新型保險理財產品都不保證收益率。消費者在購買這類保險產品時,一定要認真閱讀投保特別提示書,并且還要明白保險的主要功能仍在于保障而不是投資,要理性看待保險與儲蓄的區別。
【忽悠二】隱瞞免責條款
案例分析:很多保險糾紛都因免責條款而起。市民王先生近日投訴保險公司,事由是代理人在向他推銷保險時隱瞞免責條款,導致其索賠無門。保險公司辯解稱,產品條款中已對免責條款加以明示,王先生既然已在保險合同上簽字,就表示他已經仔細閱讀過條款全文,責任并不在保險公司。
實戰對策:無論上述糾紛過錯是誰,需要提醒消費者的是,一定要仔細查閱保險條款內容,尤其是明確自己所投保險的保險責任以及除外責任,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同時,保險公司也應承擔起主動解釋免責條款內容的責任。
【忽悠三】代理人騙保
案例分析:近幾年,全國各地都曾出現無良保險代理人騙保的現象。為圖省事,在高新區上班的李小姐每月都會把保費交給代理人,再由代理人轉交給保險公司。豈料代理人私吞保費后銷聲匿跡。
實戰對策:消費者在與保險代理人打交道時,除了要看其是否持有有效工作證,還要索取蓋有保險公司印章的正規保費收據。記者獲悉,一些地區已開通辨別真假營銷員的手機短信平臺,消費者通過網絡、電話和手機短信,就可查詢該營銷員的保險從業信用信息。
【忽悠四】借口隱瞞病史
案例分析:市民謝先生在購買重大疾病保險前,不清楚要將自己以往病史告知代理人,沒有意識到這與自己買保險有關系,代理人也并沒有仔細詢問謝先生。結果,等到他開刀住院要求理賠時,保險公司卻告知拒賠。
實際對策:在購買保險時,如果被保險人沒有如實告知病史,將無法投保,甚至無法退還保險費。作為代理人,在購買保險之前,應仔細詢問保險人的病史,并提醒其履行告知義務。但往往由于利益驅動,許多代理人讓投保人講不講真話,甚至做出不當干預。消費者此時必須保持頭腦清醒,消除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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