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擴大醫療保險參保范圍和提高參保人員的保障水平,北京市從5月1日起,大幅度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標準,詳細內容請看正文。
從5月1日起,本市將大幅度提高職工和居民醫保報銷標準。這個政策,可以惠及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無業和一老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全部人員。
通知表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的住院醫療費用,一個年度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由17萬元調整為30萬元,其中: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調整為10萬;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最高支付限額調整為20萬。
提高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其中在職職工報銷比例由70%調整為85%,退休人員報銷比例由85%調整為90%(含退休人員補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的調整,將提高個人醫療待遇水平,特別是在職職工大額醫療待遇提高20%左右。
通過政策調整,將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的社區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統一提高到90%。其中,在職職工在本市社區衛生機構就醫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由70%調整為90%;70歲以下退休人員在本市社區衛生機構就醫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由85%調整為90%(含退休人員補充醫療保險)。
在本市社區衛生機構以外的其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由50%調整為70%。該項政策是一個普惠制的政策調整,醫保待遇提高40%左右,將涉及參保在職職工560萬人左右。
參加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一老和無業居民,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一個年度內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7萬元調整為15萬元。封頂線的提高將減輕居民住院大額醫療費用負擔。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