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卡交換程序1、當卡面臟污或不完整,或芯片損壞,無法在專用設備上讀寫時,持卡人必須到本市發卡銀行的任何分支機構憑身份證、社保卡的原件和復印件兌換卡。
2、如卡面照片發生變更,持卡人應將其身份證、社保卡、照片原件及復印件寄回本市轄區內其發卡銀行分支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在社保卡申請中,photo receipt的處理方法與photo receipt相同。即持照人前往已列入《東莞市社會保障卡電子照片采集服務單位名錄》的照相館拍攝第二代證件照片(照相館名錄詳見本市社會保障網首頁“社會保障卡”欄目),并領取照片收據。
3、持卡人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發生變更的,持卡人需先攜帶相關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參保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個人基本信息變更,再攜帶相關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社保卡到其發卡銀行我市轄區內的任一網點,辦理個人基本信息變更和換卡手續。
溫馨提示:
1、在換卡期間,醫療賬戶和金融賬戶暫停使用,如發生影響持卡人醫療待遇、養老待遇領取等情況,銀行和社保不承擔責任。
2、辦理換卡手續時,需交回舊卡,由發卡銀行網點銷毀。
3、根據有關規定,持卡人應親自到發卡行辦理社保卡的換領手續。特殊情況下,持卡人無法自行辦理的,能否委托他人辦理或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請咨詢相關開證行,并執行開證行的相關規定。開證行的聯系方式詳見我市社會保障局網站首頁的“社保卡”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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