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補辦生育保險?你好,我是榆中區一家私營企業的秘書。我懷孕將近一年。現在我的孩子早產了。當我去報銷費用時,我發現公司給我買的生育保險不到六個月,所以我不能報銷相關費用。我想問問,可否現在補交生育保險,然后再去人社局報銷相關費用?
對于以上文章中的問題,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什么吧,答:按照《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第181號令)第十三條規定:參保單位職工從參保單位為其足額繳滿6個月生育保險費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一般情況下不補繳。因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導致職工不能在生育保險基金中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由用人單位按照《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規定的標準予以支付。
另外,生育保險費是單位需要為員工繳納的一種保險之一,我們需要了解的就是它由單位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因此,不存在員工補發的問題。員工生育或計劃生育時,只要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為該職工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一定時間以上的,職工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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