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被殺害的意外保險理賠一定要公安機關的結案證明嗎,我們有公安機關的他殺證明和其它的證明都有了,因為案子還沒破,就沒有結案證明,可是保險公司一定要結案證明,請問他們這樣做合法嗎,有相關法律規定嗎,如果照這樣規定,那案子不結不就是不理賠,是否這樣的呢?
【專家分析】
根據保險合同規定,這種情況屬于意外傷害身故,如果購買了意外傷害保險,符合合同規定保險公司是賠付的,意外身故是需要證明的,公安機關沒結案是有原因的,只要證明是意外身故,保險公司會賠付的,因為按規定時間只要通知保險公司,只是時間的問題,保險公司需要結案證據是合理的,請耐心等待結果。
如果被保險人確實是死于意外,只要有足夠的證明,就該理賠了,無需等到結案(除非是受益人作案,否則無需等待)。
這就是我們經常遇到的,買保險時什么都不看,就是看價格,等到理賠時問題都出來了。買保險選定一個好的公司很重要的因素。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