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市自由職業者也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事,25日,筆者采訪了有關部門負責人,了解了一些基本醫療保險政策。
參保者有費用知情權
住院期間,醫院每天提供住院費用一日清單,并由參保者簽字確認。出院時醫院應向參保者提供住院費用明細單,由參保者簽字確認后才能成為出院結算的憑證。醫療費核報方法
參保者住院醫療費用核銷的范圍,僅限于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及服務設施支付標準以內的甲、乙類部分醫療費用,超基本醫療保險目錄以外的丙類醫療費用不予支付。甲、乙類藥品是指由國家確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以內的藥品。核報的費用將通過醫保網絡直接核報。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額度
參保者基本醫療統籌基金額度為39008元;公務員補助為4萬元(僅限于繳納了公務員補助費用的參保職工);大額救助為15萬元。費用結算方式
參保患者住院醫療費用進入統籌基金支付的界線成為起付線。2004年度,省級綜合醫療機構的起付線為1268元;市級醫療機構(含省、市專科醫院)起付線為975元;區級綜合醫院及社區衛生服務站(含廠礦、院校醫院)起付線為683元。年度內多次住院的起付標準,在第一次住院支付標準的基礎上逐次遞減25%,起付線以下的費用自理。乙類藥品、檢查冶療項目(進口人工器官和體內置放材料個人承擔50%)費用由參保者承擔20%(退休人員承擔10%)。起付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由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支付的費用(包括公務員補助、大額救助)參保者要承擔一定比例(即個人承擔比例)。省級醫院為15%、市級醫院為12%、區級醫院為9%,退休人員在此基礎上減少2%。參保人員一個年度內,住院醫療費(含門診大病治療費用)中現金支付累計超過5000元以上部分(不含丙類費用),5001元至10000元:補助25%;10001元以上部分補助30%,均由大額醫療費用救助基金支出。醫療費用核銷計算方法
(1)核報部分=(費用總額-自費金額-自理費用-起付線)×(1-個人承擔比例)。
(2)自負比例=(費用總額-自費金額-自理費用-起付線)×個人承擔比例。
(3)大額費用(39008元以上)核銷計算公式:1至3萬元:(費用總額-自費金額-自理費用)×75%。30001~15萬元=(費用線+自負比例)×60%。上述自費金額是指不予核銷的丙類費用。自理費用是指需個人承擔20%的乙類費用。自負比例是指起付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個人要承擔一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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