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傷一位朋友去世了,但是家里還有其他的很多人需要照顧,家里有兩個6歲和9歲的孩子,父母都60歲以上。死者是一名35歲的農村戶籍男子。事故發生在廣東省,死者的四個兄弟姐妹。你有什么補償?我們能得到多少補償?
律師回答:
您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工人因工作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以下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廣東省的為60個月。
最后我們再一起來看看相關法律法規是如何進行規定的吧,相關的法律法規: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