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太原市居民醫保參保工作原定于12月20日結束,但由于種種原因,不少居民還沒有及時申請參保。因此,市人社局決定將參保時間延期。其中,大學生醫保延長至本月31日截止,居民以及中小學生則延期至明年1月31日截止。
務工人員補貼
按以往規定,外地在并務工人員在太原市只能參加職工醫保,但由于職工醫保繳費較高等原因,外地在并務工人員很難參加上職工醫保。為此,太原市調整政策,即外地在并務工人員今年可根據自己的意愿在太原市參加居民醫保,并與本市居民享受同樣的財政補貼,每人每年財政補貼140元,個人只需繳180元,明年就能享受年最高5萬元的報銷額度。
外地在并務工人員可以到居住證所在地的社區或街辦辦理參保。參保時,除居住證外,還需攜帶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張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繳費后,明年看病買藥等都可享受相應的報銷待遇。
在并學生補貼
外地在并學生因為沒有太原戶口,以往上醫保時要按全額繳納,即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繳納120元。為了照顧這些學生,今年,太原市決定不以戶籍論學籍,即只要有太原學校的學籍,都可享受80元的財政補貼,這意味著,外地在并學生每人每年只需繳40元即可參加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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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調整為5萬元;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統籌基金的支付比例按一級、二級、三級醫院分別調整為70%、65%、60%。急診報銷比例維持50%不變;轉診外地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由原來的45%提高到55%;門診慢性病報銷比例由原來的50%提高到60%。
未成年人(含大學生)門診統籌支付標準提高到25元/年。高校大學生按參保人數和門診統籌標準累計額計算,將資金劃撥到高校基金專戶由各高校管理,建立大學生門診統籌。
建立未成年人(含大學生)意外傷害門診報銷制度,可按80%的比例報銷,年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元。
在一個醫療年度內,一級、二級、三級醫院首次住院起付標準分別調整為:200元、400元、800元;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減半執行;第三次以上住院不再設起付標準。
所有轉診醫院對未成年人(含大學生)開放,即無須首診辦理轉診手續即可在轉診醫院住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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