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如何辦理醫療保險參保問題?
你們好,我是一名下崗職工,后來我個人辦了養老保險。我想請問一下我可以個人辦理醫療及大額醫療保險嗎?辦理程序是怎樣的?請回復。
回復
1、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具有本市戶口,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形式就業或自謀職業的人員。參加了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均可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暫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
(1)解除勞動關系前,在原單位已經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自解除勞動關系之月起3個月內到市醫保中心服務大廳辦理醫療保險個人續保手續,辦理續保手續時需帶齊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保險證、醫療保險卡和個人身份證。
(2)解除勞動關系前,在原單位沒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自解除勞動關系之月起3個月內應到市醫保中心服務大廳辦理個人參保手續,辦理參保手續時,需帶齊《養老保險手冊》、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個人身份證和近期2寸彩色登記照1張。
(3)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持《養老保險手冊》、個人身份證和2寸彩色登記照1張到市醫保中心辦理參保手續。
2、靈活就業人員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1)與原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已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自終止(解除)勞動關系之月起3個月內到市醫療保險中心接續醫療保險關系。參保人員續保時,需由原單位和個人一次性補繳所欠基本醫療保險費,并按9%費率由個人不間斷繳費,方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繳費至法定退休年齡后,再按7%費率繼續繳費的,享受與企業退休人員同等醫療保險待遇。
(2)與原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未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從終止(解除)勞動關系之月起3個月內到市醫療保險中心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手續,并按9%費率由個人不間斷繳費,自繳費之日起6個月后方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待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的,再按7%費率繼續繳費,享受與企業退休人員同等醫療保險待遇。
(3)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愿選擇下列一種方式參保:①參保人員以我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由個人按9%費率不間斷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市醫療保險中心按規定配置個人賬戶,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②參保人員以我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由個人按5%費率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連續繳費年限滿20年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按4.5%費率不間斷繳費,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待遇,不建立個人賬戶。按本辦法規定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自繳費之日起連續繳費,6個月后方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待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連續繳費年限滿20年(含20年),退休后繼續按選擇的參保方式繳費的,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連續繳費年限未滿20年,需一次性補足20年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方可享受企業退休人員相應待遇。
靈活就業人員需一次繳納半年或一年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期滿3個月不續繳費用的,視為自動退保。如再參保,應按新參保靈活就業人員辦理,其原繳費年限減半計算。
靈活就業人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應參加我市大額醫療費統籌(每年繳納100元),并享受大額醫療保險待遇。即參加大額醫療保險人員每12個月內的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2.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部分,按90%報銷(轉外治療的按80%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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