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應有40元的醫保卡,買藥時卻發現里面的余額為0。市民懷疑藥店私自扣費。藥店回應稱卡里面本來就沒錢。
家住張店區城中小區的劉女士向記者反映,日前到位于張店區西二路上的城建藥店買藥時,發現醫保卡里面的40元錢沒了。聯想到今年春天曾和這家藥店簽訂了合同,藥店曾承諾以后再到這家藥店買藥,就可以報銷30%的費用,劉女士便懷疑藥店私自扣除了醫保卡里面的40塊錢。今年春天簽合同的時候,我們并不知道要扣除里面的錢。
記者隨后趕到劉女士所說的藥店了解情況。藥店的工作人員表示:簽訂購藥合同之后,40元的補貼就不會再打到醫保卡里,這些情況在合同上都明確寫著。
對此,記者電話采訪了淄博市醫療保險事業處的梅先生。他告訴記者,持醫保卡的市民和藥店簽訂的合同屬于門診統籌。(門診統籌)就是說簽訂合同之后,市民再到這一藥店買藥,金額在50元以上1000元以內就可以報銷費用的30%。對于40元的去向,梅先生說:這40元是市民繳納醫療保險之后自動生成的,在簽訂合同之后,門診統籌會給市民買藥帶來一定的實惠,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此筆款項就不會再打到個人的醫保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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