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受益人寫他們的丈夫。既然他們離婚了,如果他們想享受這項保險帶來的福利該怎么辦?結婚一年后,王女士和丈夫離婚了。王女士發現她原來的股利保險的受益人是她的丈夫,被保險人是王女士本人。我們離婚了。當然,我希望我能享受這份保險單的好處。我該怎么辦?
據記者介紹,配偶通常被指定為保險受益人。然而,只要支付按時繼續下去,離婚政策不會自動到期。如果受益人沒有改變,那仍然是王女士的前夫。一旦王女士脫離危險,她的前夫仍然可以得到保險賠償。廣東正大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律師表示,在這種情況下,王女士首先應當考慮的是及時變更受益人,并以書面形式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變更后的受益人可以改為王女士的家人,如父母或子女。由于王女士本身就是被保險人,因此她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要求變更受益人,無需經過其他程序。
如上所述,申請人有權申請變更,但被保險人有能力決定保險單的受益人是被保險人。
李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投保人與被保險人是同一人,如上述案例中的王女士,因此王女士本人即可變更受益人,無需通知前夫。但如果被保險人與投保人并非同一人,則變更受益人需要取得被保險人的同意方能進行。專家對記者表示,這種安排主要是為了防范道德風險,以免受益人為了獲取賠償傷害被保險人。
如果王女士在保險合同中只是作為被保險人,而投保人和受益人均為前夫,王女士雖然也可以將受益人改為自己,但投保人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這種改變并不穩妥。
律師告訴記者,投保人可以在不通知被保險人的情況下停止支付保險費或直接投保。如果他們想確保他們能夠繼續享受原保險單的保護,王女士可以將投保人改變為她自己,這相當于她自己承擔保險合同,但是這種改變需要得到她前夫的同意。專家表示,遇到這種情況,夫妻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由一方向另外一方支付一定的補償金,然后由前者繼續享受保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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