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表示,今年又有部分省份取消了公費醫療制度,并將國家工作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公費醫療范圍已經縮減至個別省份。
公費醫療的日漸萎縮,印證著我國醫療保障制度求索公平的不懈努力。
公費醫療制度始建于20世紀50年代,是指國家向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免費提供醫療和預防等服務的制度,其經費主要來源于各級財政。由于國家包攬醫療費用,以及浪費醫療資源等弊端,公費醫療制度不斷改革,推出了個人自付一定比例費用、設立定點醫院、建立報銷范圍等舉措。從某種意義上說,現行的公費醫療在諸多方面都仿效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但即便如此,這種仿效仍然難以杜絕過度醫療、效率低下等問題,特別是其占用資源相對為多但覆蓋對象相對較窄,有違醫療保障制度社會性和共濟性的初衷,所以公費醫療不斷遭遇公眾不公平的詰問,社會要求將其徹底取消的呼聲亦不絕于耳。
回應社會吁求,政府早在1994年即探索將公費醫療制度向全社會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險制度并軌。1998年,國務院出臺《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要求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此后,公費醫療日益式微。
而今,決策層決意將此項改革徹底收官的發令槍已經鳴響在近日發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指出要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此番整合,直接指向了群體公平(將公費醫療制度整合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讓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和企業職工的醫療待遇逐步均等)和城鄉公平(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整合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逐步彌補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之間的待遇落差)。這是對社會呼吁的公平作出的強有力的應答。
更進一步來看,在均衡不同社會群體醫療保障待遇水平的同時,如何切實提高醫療保障的能力,真正讓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成為公眾對抗疾病的減壓閥,仍需合理組織財政資源、不斷完善政策安排。換言之,作為公眾病有所醫的重要后盾,醫療保障制度必須既綢繆于不均,又謀略于寡,才能真正讓公眾在疾病風險面前免于恐懼,不至于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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