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療保險待遇支付形式為實物補償。醫療保險的作用是在參保人員患病時供經濟上的幫助,使之盡快恢復身體健康和勞動能力。盡管醫療保險是通過支付費用,補償參保人員的經濟損失,但參保人員最終獲得的是醫療服務,而非現金。
2.醫療保險待遇補償方式為非定額補償。由于病情不同,每個患者獲得的經濟補償額不相等。因此,醫療保險對每個患者一般依據疾病的實際情況確定補償金額,不采用定額補償。
3.疾病風險具有較強的不可避免性、隨機性和不可預知性。由于種種原因,人們很難對疾病的發生時間、類型、嚴重程度進行準確判斷,加大了疾病風險的危害。因此,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群體,無論患病與否,必須一律參加醫療保險,以有效分擔不可預期的疾病風險,提高全社會的醫療保障能力。
4.醫療保險具有各方關系十分復雜的特征。實行醫療保險必須處理好醫、患、保、藥等方面的關系?;疾r每個人的實際醫療費用無法事先確定,支出多少不僅取決于傷病的實際情況,也取決于所采用的醫療處置手段和醫藥服務提供者的行為。由于在醫療服務消費中,醫療服務的提供者處于相對壟斷地位,難以完全通過市場手段,由患者選擇醫療服務的內容和數量,來控制醫療費用的支出。因此,醫療保險的支出管理有別于養老、失業等其他社會保險,需要對醫藥服務提供者以及醫藥服務的項目和內容進行管理,以提高醫療保險基金的利用效率。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