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醫保,還有必要購買重大疾病保險嗎?這是不少投保人在返還型重疾險退出市場后,對消費型健康險的疑問。對于醫保和商業健康險的關系,一保險業務主管告訴記者,社會醫療統籌基金對醫保人員的保障是保而不包,住院費用和大病醫療的自付比例和金額相對較高。
社會醫保就像一輛車的剎車,而商業健康保險則是保險帶和氣囊,一份完備的保障計劃需要社保和商業保險共同組成。
保障范圍不宜太寬
保險專家稱,自去年保監會對重大疾病不保險的保障范圍進行重新規定后,目前市場上的健康險保障的疾病種類在7-40種之間,對個人而言,并非購買保險的保障責任范圍越大越好。
據生命人壽精算部負責人介紹,健康險保障的疾病越多,保費也越高。一般而言,選擇健康險最重要的是考察條款中是否包含常見的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有了這三類,基本能滿足一般投保人的需求。
購買健康險的竅門還在于了解目前患重大疾病之后所花費的醫療費用。中意人壽保險人士建議,購買商業健康險10萬-20萬元保額比較合適,低于10萬元的保障功能太弱,超過30萬元對普通投保人來講也沒有必要。
保費期繳優于躉繳
保險專家建議,購買商業健康險是期繳更好,因為繳費期長,雖然所付總額多,但每次繳費少,不會給家庭帶來太大負擔,加上利息等因素,實際成本不一定高于躉繳的費用。
另外,很多保險公司都規定,若重大疾病的給付發生在繳費期內,從給付之日起,免繳以后各期保費,保險合同繼續有效。即如果被保險人第二年不幸患重病,本應10年期繳的保費,實際只支付了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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