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記者一位保險代理人那里獲悉,該公司免于體檢的重大疾病保險(如何購買嚴重疾病保險)只剩下最后一天了。他告訴記者,公司以前只對購買不超過30萬份保險的40歲以下客戶免于體檢,而8月份公司在北京推出了一項特殊政策,規定購買不超過60萬份保險的40歲以下客戶可以免于參加體格檢查。
我們主要想贏得高端客戶,有些客戶想買高級的保險,但也覺得體檢比較麻煩,或者因為工作繁忙,沒有特別的時間去體檢。自從國有企業的推廣以來,公司一直致力于為高端客戶服務。如果醫療豁免擔保的改進進展順利,根據數據,有可能在全國范圍內增加醫療豁免擔保。特工告訴記者。
在一定時期內,方式對保險費規模的影響確實能夠給保險公司帶來一定的利益。
免體檢存糾紛隱患
記者了解到,各家公司都有投大病保險免投保的項目,但各家公司的規定不盡相同,保額限制從10萬到40萬不等,主要是考慮到風險承受能力和客戶需求的不同。
因為免體檢的重疾險保障額度有限,也給投保人投保帶來了一定限制。既想享受免體檢,又想享受高額保障的客戶,只好選擇購買多份來增加保額。
記者也采訪到一位投保人,她告訴記者當時購買某保險公司的免體檢的重疾險時,代理人就建議我再到別的公司購買一份同類型的保險產品。
保險公司設立免體檢條款,主要是出于控制成本的考慮。某保險經紀公司經紀人告訴記者每天投保的人那么多,人力物力的投入很大,比如30歲男性,買個10萬的消費型大病保險,保費650元左右,不夠在北京等一線城市的體檢費用。
大童保險某業務經理告訴記者,一般常規性體檢,很多重大疾病體檢不出來,而且對于年輕人來講,患重大疾病的概率降低,所以體檢的意義不大,又耗費成本。所以,一般保險公司只要求50歲以上的人必須體檢。
投保免體檢對于消費者來說確實可以省去不少麻煩還可以省掉體檢費,何樂而不為呢?但其中也隱含著風險。
盡管可以免體檢,但投保人也要如實告知保險公司自身的身體狀況,切莫抱有僥幸心理隱瞞重要信息;一旦有隱瞞的情況,保險公司有權要求提高費率、解除保險合同或拒賠。
去年新保險法實施后,增加了一條無可爭辯的條款,具體規定被保險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不履行告知義務的,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接受保險或者提高保險費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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