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我在之前一個單位醫療保險買了11個月(去年11月買到今年9月),9月中旬到了新單位,現在新單位要買社保了(應該在這個月內買),我這段時間的醫療保險中斷,這次從10月開始買到這個月,這樣補上的醫療保險還能接上嗎?因為聽人說醫療保險不能斷,斷了就要從頭積,那我之前交了的11個月的醫療保險還有用嗎?請順便幫忙解答一下關于這個醫療保險的主要實施流程?(是必須要積累一年以上才住院報銷嗎?如果連續交了幾年中途斷了后面再補交也只能從第一個月開始積累嗎?)
回答:
是這樣的。社保中醫療險不同養老保險有專門的養老帳戶,醫療險基本沒有儲蓄性,空擋未繳期間,帳戶封存,不能享受醫療待遇,只要繳納社保醫療險,就開始享受醫保待遇。另外退休醫保待遇是要求累計繳費滿25年,這不同養老保險滿15年則可,中間可以有空擋,繳費年限還是累積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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