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一個非常不妙的思路,保險公司的理賠項目都是有嚴格標準和較長時間較多環節審查的,即使7個工作日給了你理賠款,但是在隨后的半年內你如果有騙保行為隨時都有可能被索回賠償的!
當然,我個人猜想您一定是對于保險公司的賠款有一些誤解,大部分客戶沒有辦法得到理想的賠付主要是因為保險銷售人員的錯誤傳達和夸大宣傳造成的,這也是我國保險業需要改進的地方。
最后我給您講解一個案例,算是索賠更多的吧!當然我建議如果您出險還是找到您的代理人(希望他們是合格的),他們正常情況下應該具有下列技能!
案例:李某,擁有住院保險(1千元起伏,3千元以上90%報銷,3萬元上限,1250元進口藥報銷);意外保險(0起伏,5千元/次上限)
事故:因為意外事故造成肋骨骨折,醫藥費用8千元,其中一顆進口鋼釘2千元)
倘若正常報案,順序賠付:因為是意外事故,先意外保險賠付,賠付5000元;剩余3000元,住院保險賠付,扣除1千元起付,進口鋼釘自負750元,報銷1250元,共報銷6250元。
李某代理人操作方法,先進行住院保險報案,扣除1千元起付,進口鋼釘自負750元,超出3千元部分自負450元,報銷5.8千元,剩余2.2千元,之后進行意外事故報案,進行意外保險賠付,2200元全額賠付,總賠付8千元。
不知道這個案例中所提到是否滿足您所說的“怎樣進行索賠才能讓保險公司賠的更多?更全面!有何辦法讓保險公司不賠的項目,都能夠理賠呢?”其中的關鍵在于這位先生的代理人,如果是您自己我想您不是專業人員恐怕沒辦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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