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信息,我省進一步完善了特殊慢性病的治療,器官移植后尿毒癥透析費用和抗排斥藥物報銷增加到90%,腎病綜合征、阿爾茨海默病等4種門診慢性病均有所增加。從而納入了省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及范圍。
據了解,省級醫療保險對門診慢性病的治療改善具體如下: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和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療的門診費用可在住院普通基金和年內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按照規定由重病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患兩種以上慢性病的被保險人患一種以上慢性病。門診特殊慢性病的最高支付限額在享受最多慢性病之一的基礎上,每年增加2000元。
治療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的透析費用和器官移植后抗排斥用藥的藥品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90%,取消透析的丙類診療項目和抗排斥乙類藥品的個人先行支付比例。
新增四種門診慢性病種報銷
據悉,我省擴大了省本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種和范圍。新增加四種門診慢性病種:心臟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限級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冠心病(冠脈支架置入術后),年度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老年癡呆癥,年度最高支付限額4000元;腎病綜合征,年度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
另外,還將慢性病毒性肝炎(肝功能異常)擴大為慢性病毒性肝炎(肝功能異常)、肝硬化。
慢性病診療須使用病歷專用本
慢性病待遇資格審核通過的參保人員,由省社保中心發放《江西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病歷處方本》。病歷處方本作為慢性病待遇享受和就醫的必要憑證之一,診療必須使用病歷專用本。每年12月10日前,各參保單位須匯總門診慢性病待遇享受人員的病歷處方本進行年審,未按時辦理年審的,暫停次年度門診慢性病待遇。
省社保中心提醒說,參保人員患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慢性病的,每申請一種慢性病,需填報一張申請表。原則上,申請的慢性病定點醫療機構應選擇在同一所醫院。參保人員在申請慢性病待遇時,既往就診記錄(出院小結、門診病歷)及檢查、化驗結果必須同時上報原件,如確實無法提供原件的,由原出具醫院確認復印件與原件完全相符,并在復印件上加蓋醫院管理部門印章。
根據規定,為減輕被保險人員的個人負擔,醫師在治療慢性病人時,應盡可能選擇診療范圍和藥物治療,每劑不應超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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