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賠對于我們來說是在投保保險之后需要接觸到的一件事情,我們一起來看一則病例:張女士在交通事故中腿部骨折8000元,用于手術治療。張女士一直認為醫療事故賠償的比例是95%,但事實并非如此。
在條款中,被保險人可以獲得低于5000元的住院費用70%的補償,50000-10000元的住院費用75%的補償,10000-20000元的住院費用80%的補償。2萬-4萬元部分報銷比例為90%。而只有4萬元以上的花費才可以獲得95%的賠償。不僅如此,免賠額也在實際賠償中需要先行扣除。以張女士正好花費8000元計算,她的住院雜費及手術費保險金就是500070%+(8000-500-5000)75%=5375元。
消費者經常抱怨他們購買的醫療保險條款中規定的賠償比例是80%或90%,但他們最終可能只損失實際醫療費用的60%或50%甚至更少,為什么?
其實,這是因為醫療險理賠有很多限制條件。對于社保以外的用藥和設備可能不賠,病房每日標準有限制,不同等級醫院的報銷比例也有差異等等。
此外,報銷型產品可對被保險人發生的實際醫療費用給予比例賠付;而津貼型產品則根據住院天數、每日津貼額得出賠償總額。但在實際理賠過程中,往往會出現拿到手的遠少于花掉的情況。這其實是由于保險條款中存在諸多限制條件。
對報銷型醫療險來說,是否在社保范圍內用藥、單次住院免賠額、每次手術賠付上限等都是影響因素,而對津貼型產品來說,免賠天數、全年累計天數上限等也會影響到實際保障力度。因此,在投保時大家應對這些條款多加留意。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醫療保險政策為了充分的保障投保人們的利益,就比較多的規定了由被保險人選擇的醫院。保險公司推薦的醫院治療往往會導致更高的賠償。相反,補償可能不支付。所以,保險專家建議,即使有了醫療保險,治療費用也無法完全轉嫁。在投保時,應盡量選擇免賠額較低、賠償上限較高、免賠天數較低、全年累計天數較多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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