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起,武隆縣調整城鎮職工醫保政策,符合條件的個人可以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據介紹,四類人群可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一是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城鎮靈活就業人員;二是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城鎮失業人員;三是本縣境內國有企業的雙解人員,四是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在我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支付基本養老金的以下人員:原所在單位已破產、關閉、解體、撤銷以及其他原因終止的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及城鎮其他用人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按法定條件、法定程序辦理退休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對曾在我市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有關養老保險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其中本人按規定實際繳費年限必須滿10年。參保人員2003年12月31日前在國有企業、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等的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經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認的,視同繳費年限。2003年以后,按《武隆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規定參加醫療保險,本人實際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最長一次連續年限作為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實際連續繳費年限。2009年12月31日前,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的國有企業雙解人員、關閉破產解體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最高不超過15年。繳滿本人繳費年限并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不再繳納醫療保險費;繳滿本人繳費年限未到退休年齡的,繼續繳費至法定退休年齡。
符合條件的個人可在每年12月10日前,按年向參保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繳納次年醫療保險費。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分為兩檔,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其中一檔參保。
該縣社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就是為了保障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國有企業雙解人員、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等基本醫療需求。這一政策的出臺,將給很多群眾帶來福音,為他們解決實際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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