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險的領域,風險指的是與損失有關的不確定性,包括發生與否的不確定,發生時間的不確定和導致結果的不確定。風險的構成要素有三個:
1.風險因素
風險因素指那些會影響某一特定風險事故的發生,或發生的可能性、或損失程度的原因或條件。風險因素是導致風險事故發生的潛在原因,例如,對于建筑物而言,風險因素是指其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的質量、建筑結構的穩定性等;對于人而言,則是指健康狀況和年齡等。根據風險因素的性質不同,分為有形風險因素和無形風險因素兩種類型:
有形風險因素也稱實質風險因素,是指某一標的本身所具有的足以引起風險事故發生或增加損失機會或加重損失程度的因素,如某一建筑物所處的地理位置、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的性質等。
無形風險因素是與人的心理或行為有關的風險因素,包括道德風險因素和心理風險因素。其中,道德風險因素是指與人的品德修養有關的無形因素,即由于人們不誠實或有不軌企圖,故意促使風險事故發生,以致引起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因素。心理風險因素是與人的心理狀態有關的無形因素,雖然沒有主觀上的故意而為,但由于疏忽、過失或是漠視等原因,增加風險事故發生的機會或加大損失的嚴重性的因素。道德風險因素和心理風險因素均與人密切相關,也可稱為人為風險因素。
2.風險事故
風險事故指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偶發事件,是導致損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在事故發生之前,風險只是一種不確定的狀態,風險事故的發生最終導致損失。例如,建筑物由于質量問題而倒塌,質量問題是風險因素,倒塌則是風險事故。如果僅有質量問題而沒有倒塌,則不會造成損失。
3.損失
在風險管理范疇,損失的含義是指非故意的、非預期的、非計劃的經濟價值的減少,即經濟損失,一般以喪失所有權、預期利益、支出費用和承擔責任等形式表現,精神打擊、政治迫害、折舊等行為的結果一般不能視為損失。在保險實務中,常將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由風險事故導致的財產本身損失和人身傷害稱為直接損失;由直接損失引起的其他損失稱為間接損失,包括額外費用損失、收入損失和責任損失等,有時間接損失可能超過直接損失。
綜上所述,風險是由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損失三者構成的統一體,風險因素引起或增加風險事故;風險事故發生造成損失。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