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指參保職工因患病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在自然年度內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暫定36000元)以上,0-15萬元的大、重、特病保險。
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大病補充醫療保險。
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指參保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醫療費用累計超過2.5萬元以上至12萬元以內的部分由補充保險基金報銷90%。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補充醫療保險。
【特色城市】政策舉例:
化解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封頂線以上大額住院醫療費風險,所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包括用人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城鎮居民,以下統稱參保人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由市醫療保險管理局統一集體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大病補充醫療保險。
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的承保機構、保險費標準、賠付辦法由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研究(或政府采購)確定。參保人員患重大疾病發生大額醫療費,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額已達到年度最高限額(封頂線)后,其統籌年度內的其余部分住院醫療費由承保商業保險公司繼續按協議約定賠付。我市現行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辦法為:
一、城鎮用人單位職工、靈活就業人員、按“統賬結合”和“單建統籌”方式參保的農民工
1、保險費標準
現行標準每人每年45元。其中:
城鎮用人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由社保經辦機構從參保人員每月個人醫療賬戶計入金額中代扣3.75元。
靈活就業人員由個人在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時一并一次性繳納。
按“單建統籌”方式參保的農民工,全部由用工單位繳納。
2、賠付辦法
統籌年度內首次進入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賠付的:
賠付金額=(年度內此前累計住院費-年度內此前累計丙類費用-年度內此前累計乙類費用×15%-年度內此前單次最高起付線標準-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100000元)×90%
統籌年度內第二次及其以后進入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賠付的:
賠付金額=(當次住院費-當次丙類費用-當次乙類費用×15%)×90%
3、年度最高賠付金額
人民幣20萬元。
二、按“當期住院醫療保險”方式參保的農民工
1、保險費標準
每人每月3元,全部由用工單位繳納。
2、賠付辦法
年度內首次進入承保商業保險公司賠付的:
(年度內此前累計住院費-年度內此前累計丙類費用-年度內此前累計乙類費用×15%-年度內此前單次最高起付線標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40000元)×90%
年度內第二次及其以后進入承保商業保險公司賠付的:
(當次住院費-當次丙類費用-當次乙類費用×15%)×90%
3、年度最高賠付金額
人民幣26萬元。
三、城鎮居民和參加“居民醫保”的農民工
1、保險費標準
現行標準:學生兒童10元/人,其他參保人員42元/人。符合享受政府補助條件的參保人員,按規定享受政府補助。
2、賠付辦法
年度內首次進入承保商業保險公司賠付的:
(年度總住院費-“三個目錄”范圍外的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封頂線50000元)×70%
年度內第二次及其以后進入承保商業保險公司賠付的:
(當次住院費-“三個目錄”范圍外的費用)×70%
3、年度最高賠付金額
人民幣14萬元。
由此可見,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根據不同的職業身份和投保形式,它的繳費和所享受的保額都有所區別,請消費者在投保時要謹慎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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