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保險業務員在向李先生的母親推薦保險時,稱一旦投保,每年都有一定的利息,就跟銀行一樣。而最近李先生和母親意外地聊起,才發現合同上寫的跟業務員說的不一樣。可是這么多年過去了,現在還能要求退保嗎?
遲到的真相
幾日前,李先生和母親在飯桌上偶然談起買保險的事。母親說道,之前自己買過一份大病保險,想起來還能拿到利息。業務員說,這個利息就跟銀行(存款預期年化利率)一樣。買保險能有跟銀行一樣的利息?那不是相當于存款?李先生覺得不大可信,就讓母親把當初簽訂的保險合同拿出來看。
上上下下地看下來,李先生發現,根據合同上所寫,交20年,總共52000元。30年后,也就是我媽80歲左右的時候開始領,一次性領54000元。相當于交30年,才多拿了2000元,算下來才百分之零點幾的利息,遠遠不到銀行存款的預期年化利率。
李先生欲退保險
母親購買保險合同是在2007年7月,至今已經交了6年,共15000元左右。據李先生母親描述,當初簽合同還是在交了錢之后,合同也沒有細看,全按保險公司業務員所說的來。
李先生有一種上當的感覺,真應該看好合同再簽。他決定替母親退掉這份保險,便打電話給該保險公司在蕭山的支公司。對方在聽了李先生的描述之后,查了李先生母親口中這位業務員的名字,并告訴李先生,這位業務員現在已經辭職不干了。時隔多年,恐怕要再追究就困難了。
盡管如此,保險公司還是答應退保,但中途退保的具體數目要根據合同上的條款來,投保時間不同,金額也不同。按照合同,李先生的母親能退9000多元??墒沁@樣就相當于我損失了6000多元。李先生認為保險公司的做法有失公平。
律師提醒:看好合同再簽字
浙江律師事務所的王律師在聽了李先生的描述之后,給李先生的首要建議是:向有關部門投訴。
王律師表示,在保險行業業界確實存在著李先生母親所遇到的這種情況,保險業務員所說的情況跟實際情況有所出入。所謂的實際情況指的是合同上的約定。保險公司的說法也是有依據的。王律師說,因為法律上以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準,如果投保人中途退保,具體做法可以參照合同中的相關條例。
因為保險公司業務員存在著誤導、虛假宣傳的嫌疑,王律師建議,李先生可以通過兩個途徑向有關部門投訴,一是向該保險業務員的上級部門投訴,比如李先生向該保險公司在蕭山的支公司反映情況,如果不能得到受理,再向該保險公司在杭州的分公司投訴;或者也可以向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投訴,和銀監會類似,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對保險公司起著監管作用。王律師說,投訴的時候可以把當初業務員涉及違規的地方都列出來,包括先交錢后簽合同這點,收集好收據反映情況。投訴之后,再進行協商解決。
王律師建議,市民在買保險的時候,考慮要不要買時可以聽業務員的說詞,但決定要不要買、簽字時可一定要看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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