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有哪些?申請人及申請家庭具有東莞市戶籍,并且在東莞市工作或居住,家庭人均資產在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20倍以下,可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及相關材料到東莞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辦理東莞經濟適用房申請即可。東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有哪些?下文將為大家詳細介紹。
東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具有東莞市戶籍,且在東莞市工作或居??;申請人的子女未滿18周歲且戶籍不在本市的,若與申請人共同生活和居住,可作為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
2、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線3倍以下(含3倍);
3、家庭人均資產在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20倍以下(含20倍);
4、無自有住房、無宅基地;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6、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超生家庭,在有關單位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滿14周年,并落實結扎措施后方可申請。
東莞經濟適用房申請材料
1、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喪偶或離異的提供相關證明)和戶籍所在地鎮(街)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2、村(居)委會或工作單位出具的申請家庭住房情況證明;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申請當月前12個月的收入情況證明材料;
4、家庭資產情況相關證明材料;
5、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戶籍的,提供原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證明;
6、申請人的子女未滿18周歲,戶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居住和生活的,應提供與申請人共同居住和生活的相關證明;
7、中重度殘疾人(一、二、三級)家庭需提交有關證明;
8、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東莞經濟適用房申請流程
1、申請
2、提交材料
3、受理
4、調查
5、審核
6、核實
7、初審材料
8、公示
9、選房
10、輪候
11、購房
東莞經濟適用房產權證上應當注記哪些內容
(一)經濟適用住房
1.土地未辦理有償使用;
2.不得出租、出借;
3.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4.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二)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哪些情況申請人應應退出已購經濟適用住房
1、申請人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
2、全部家庭成員戶籍遷出本市的;
3、申請人所購經濟適用住房因銀行實現抵押權而需處置的;
4、出現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條件的其他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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