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群眾的看病費用負擔,山東地方人社局明確了居民罹患了大病,在出院時患者可即時結算,居民個人不繳費即可享大病保險,最高報銷支付限額30萬。
大病保險最高報銷支付限額30萬出院時結算
省人社廳、省發改委、省衛計委等聯合下發《關于印發山東省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確定居民醫保參保人參加大病保險個人不用繳費,相關費用通過醫?;鸪觯?015年的籌資標準為每人32元,每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為此,島城近510萬居民醫保參保人將受益。
居民大病保險實行全省統籌,由省統一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醫療保險服務。大病保險資金從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參保個人不繳費。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在當年4月底前,按照籌資標準的80%將資金撥付給商業保險機構,剩余的20%經過多個部門審核后再撥付。
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險按每人32元劃撥資金。以后年度,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測算確定籌資標準,適時公布。
在報銷流程環節,我省規定,居民大病保險醫療費用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按相關規定和協議統一結算。參保居民在具備即時結算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險補償范圍的醫療費用,與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并即時結算,所需醫療費用由商業保險機構審核后及時撥付定點醫療機構;尚不能實現即時結算的,由參保居民到商業保險機構在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服務大廳設立的窗口審核報銷。經濟困難家庭申請社會醫療救助的,商業保險機構要及時為其出具規范的報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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