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濰坊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7日,記者采訪獲悉,從9月1日起,濰坊將提高職工醫療費報銷比例,在職職工最高醫療保險統籌報銷比例為96%,退休人員報銷比例最高提高到98%。濰坊還在省內率先建立了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切實減輕職工負擔。
據了解,從9月1日起,濰坊將提高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記者從濰坊市人社局醫療生育科了解到,參保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一、二、三級醫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對在職職工支付比例分別提高到96%、92%、90%、88%,對退休人員支付比例分別提高到98%、96%、95%、94%。
醫療生育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為減輕重特大疾病職工醫療負擔,濰坊在省內率先建立職工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從9月1日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一個醫療年度內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住院醫療費用和門診特殊慢性病醫療費用,按規定經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支付后,累計負擔超出上年度濰坊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的部分,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再報銷70%,再報銷限額為50萬元。
工作人員舉了一個簡單的例子:假如職工患了重特大疾病,醫藥費80萬元,以前最高只能報銷50萬元,自付30萬元,而現在剩下的30萬元還可以報銷一部分。假如濰坊去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萬元,累計超出上年度濰坊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的部分是28.8萬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還可以再報銷這28.8萬元的70%。
同時還降低了診療項目個人自付比例,參保人員發生屬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的個人先自付比例統一由10%降低為6%。
此外,還將降低進口人工器官或進口醫用材料的個人自付比例,如有安裝《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范圍》內進口人工器官或使用進口醫用材料的,按國產普及型價格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無國產普及型價格可參照的,個人自付比例由30%降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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