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出臺新政策,進一步提高居民醫保待遇。新政策自10月1日起執行。
四項待遇包括:
年度最高支付提至16萬元;
普通門診支付提高至50%;
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
新增住院二次報銷制度。
具體內容為:
一個結算年度內,參保居民住院、門診特殊病、普通門診的累計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12萬元提高到16萬元。
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由40%提高到50%;
單次門診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30元提高到40元;
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120元提高到160元,其中,男滿60周歲和女滿55周歲以上參保居民由200元提高到240元。在政策范圍內,參保居民在一級、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基金支付比例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調整后一級、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75%、65%、50%。
原連續參保一年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個百分點,累計不超過10個百分點的規定不變。每個結算年度結束后,對參保居民在上一個結算年度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進行二次報銷。
一個結算年度內,參保居民住院在政策范圍內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超過上年度全市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50%以上的部分,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予二次報銷。報銷比例根據當年基金結余情況確定,原則上報銷比例不低于30%。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