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起來關注一則保險最新動態,根據小編了解的最新消息長期醫療護理保險制度在近期有了新的重大進展,已經被官方宣布正式落地!7月1日,青島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關于建立長期醫療護理制度的意見(試行)》正式實施。記者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獲悉,《試行意見》規定,凡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及退休人員、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城鎮非從業人員,均應該同時參加長期醫療護理保險,用人單位和個人不需另行繳費。
1.誰能享受這種待遇?被保險人必須參加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統籌支付待遇。由于老年、疾病、殘疾等原因,人的某些功能完全或部分喪失。他們臥床不起很長時間,不能照顧自己,參保人可以申請在定點護理機構接受長期醫療護理,或申請居家接受醫療護理照料。需要長期依靠呼吸機等情況,可以申請在有關醫院接受醫療專護。
2.費用可以報銷多少?在享受長期醫療保險和護理保險待遇期間,被保險人不能享受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應當支付的住院、門診重病、一般門診等有關待遇。
入住定點服務機構接受醫療護理,居家接受醫療護理照料的參保人,發生的醫療護理費,由長期醫療護理保險基金支付96%;在定點醫院接受醫療專護發生的醫療護理費,長期醫療護理保險基金暫定支付90%。不再設立起付標準。
3.如何申請?參保人需要接受長期醫療護理的,應向定點服務機構提交書面申請,定點服務機構對參保人的病情及自理能力進行初審,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后可以享受護理保險待遇。參保人的病情及自理情況需要定期復審,病情好轉或能夠自理的不得繼續享受護理保險待遇,杜絕惡意騙保現象。
4.在護理保險試行期間,我們還需要了解的就是關于相關費用的調整問題,主要通過調整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額和個人賬戶結構來提高護理保險費,并根據基金使用情況給予財政補貼,雇主和俄羅斯人不需要分開支付。試行結束后,仍堅持在不增加參保人和用人單位繳費負擔的前提下,擬從醫保統籌基金記入參保職工個人賬戶的比例中劃轉0.2個百分點,轉入職工護理保險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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