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三五”規劃草案中,有很多的內容都發生了一些新的規定,對于保險的相關內容也有了一些規定,它提出要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一些記者問,這是否意味著除了“五保險和一基金”外,還應該支付更多的保險費。對此,財政部長婁某表示,“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考慮增加這一風險”,13個五年計劃就是研究如何做到這一點。
3月7日上午9點,負責人徐某回答了中外記者關于“金融工作與財稅改革”的問題。
以下是實況調查記錄:
記者:我發現,在“13個五年計劃”草案中,有人建議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項目。我的問題是,這是否意味著除了“五保險和一基金”之外,還需要支付更多的保險費?金融如何支持它?謝謝。
樓某:這個問題探索用不同的方法來解決,首先它不僅僅是有地方住,還得帶有一定的醫療資源。解決的辦法,現在各地已經有一些探索,比如說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來解決一部分,有的是政府直接舉辦,面對的是那些老年人,而且帶有失能的情況,必須帶有醫療的。有的地方還沒有把醫療和醫保打通,我們說鼓勵他把醫療和醫保打通,從國家和個人來說都是好事,一些失能老人,如果家庭確實沒有條件的話,進入社區或者集中的養老,帶有醫療養老的話,從國家和個人來說比在醫院里頭都省費用,這是一種集中式的。第二個是社區性的,社區有一些病房,要安排一定的護理,還有居家性的,通過不同的聯系方法,有些什么問題需要進行護理,這個體系我們講的是以居家形式為主的,然后社區,然后集中,這是先說體系是什么樣的。
樓某:至于資金來源應該怎么解決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至于資金來源剛才提到,個人負擔,政府有一定程度的采購、一定程度的支持,還與當前的醫療保險有關。至于是否會出現一種新型的保險,我想知道記者是否知道日本有這種保險,40歲以后將支付養老保險。在老年失能之后,通過這個險來解決居家、社區和集中安排的失能老年人的護理。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考慮增加這個險,“十三五”說是研究怎么來做。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