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于路上交通情況變得非常復雜,就會導致交通事故頻發,尤其是7.23機動車的追尾事故,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人們在關注道路交通安全的同時,開始關注事故保險的保護。
商業保險可以為火車事故的死亡支付500000元甚至數百萬元。但是,根據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人確認書、結算書,商業保險在“7.23”事故中支付的賠償金額非常有限。對此,本報近期邀請了部分保險專家進行深入分析和討論。
隨著我國保險業的快速發展,國內客戶的保險意識也逐漸增強。但是,一個常見的現象是,許多客戶在購買保險之前將保險產品的利益與其他金融產品的利益進行比較。從而忽略了保險以保障為主、理財為輔的本意;此外,盡管民眾的保險意識在增強,但會主動購買商業保險尤其是像意外險一樣的消費型產品的客戶還是較少而恰恰消費型產品的保障功能卻是相對較強的。
從國外保險市場來看,意外險投保率極高,甚至達到了100%的覆蓋面。與之相比,國內保險消費者受固有觀念影響,對意外險接受程度較低,意外險覆蓋面并不高,且大多數消費者均傾向于選擇附加意外保障類的分紅險,而較少選擇費用低廉、保障額度高的純意外險,因此存在理財有余、保障不足的缺陷;由于所購險種以短期意外險、醫療險和分紅險等為主,保障程度有限,人均賠償額度很低。
意外險作為人身保障的基礎,事實上很受國內保險公司重視,因此國內的意外險產品非常豐富。大致上可分為兩類產品:一類是綜合性意外傷害保險,保障責任涵蓋因意外導致的殘疾、燒傷及身故,甚至還包括意外醫藥補償責任;另一類是專門的交通工具意外保障。如果再細分,還有專門針對飛行意外的航意險產品。
根據不同的工作性質和旅游規律,我們在選擇保險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人群可以選擇不同的產品進行搭配。例如,通常旅行較少的人可以購買旅行時間較短的意外保險產品。對于不少商務人士而言,經常需要乘坐飛機,每次花20元買一份航意險就顯得并不劃算,可以考慮選擇一份保障期限較長的交通意外保障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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