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很多的朋友們都非常重視保險的作用,因為保險可以幫助他們保障利益、規避風險。家住安徽省鳳臺縣城關鎮的孫女士于近日到某保險公司鳳臺分公司領取5年到期的保險本金、利息及分紅,卻被告知其購買的是終身險,不能提取資金。孫女士被弄的一頭霧水5年前保險公司代理人推銷時明明說的是5年到期還本、付息并分紅,怎么會變成了終身的呢?隨后孫女士多次與保險公司交涉,未果后向鳳臺縣消協投訴。
根據孫女士的陳述,2007年,一家具有世界外匯關系的保險公司的代理人王女士來銷售保險業務,她說該產品每年支付5000元,并在五年后到期時獲得本金、利息和股息。經其多次上門推銷,礙于情面,孫女士為在外地上學的女兒購買了此保險。因為關系較熟,一切手續均由王女士代辦。孫女士在第一年存入5000元保險金后,代理人王女士拿來合同,讓孫女士代其女兒簽字,而孫女士本人的簽字則由王女士代簽。由于相信王女士,孫女士始終未看合同的內容。
在聽了孫女士的陳述后,保險公司的經理承諾如果代理人違反了規則并且做了不真實的陳述,就賠償孫女士。但代理商王女士已經辭職,無法證實其真實性。此外,公司還有電話回訪記錄,詢問客戶是否知道合同,當時孫女士也未提任何異議。
鳳臺縣消協聽取了雙方陳述并調查后認為,合同確非孫女士筆跡,代理人王女士作為保險公司的前員工,保險公司對其行為造成的后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經消協工作人員的耐心調解,保險公司本著信譽第一的宗旨、為客戶服務的理念,退還孫女士本金2.5萬元,并補償2000元。
消費協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要仔細閱讀合同,不要相信口頭上的話?;卦L保險公司不是敷衍的,應該仔細檢查。根據相關規定,多數一年期以上的保險產品有10日的猶豫期,即在收到合同并書面簽字起的10日內,可以無條件解除合同,保費全部退還,所以如非自己所要險種,應及時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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