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的規定,目前保險公司使用的殘疾評定標準存在著殘差項目劃分寬廣、支付范圍不充分、部分項目操作性差等缺點,已不再適用于保險公司。產業的發展和現實需要。因此,新標準充分擴展了人壽保險中殘疾覆蓋的類別、項目和等級。
在覆蓋范圍上,新標準改變了肢體殘疾和關節功能喪失的狀況,增加了神經精神和燒傷殘疾,擴大了胸腹部器官損傷和智力殘疾等殘疾的范圍,從而覆蓋了神經系統、眼睛和耳朵、聲音和言語、呼吸系統和消失?;瘜W系統、泌尿生殖系統、運動、皮膚等結構和功能八大類。
此外,新標準增加了20多項傷殘,包括心、肺、肝、脾、胃、胰腺等胸腹部器官和腸道結構損傷。新標準也包括了皮膚殘疾,如意外燒傷?!?/p>
傷殘等級和條目均增加
在條目描述方面,新標準刪除了原標準中“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礙”等無明確醫學界定的模糊描述,明確增加了智力功能障礙、植物狀態等殘疾狀態。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稱,在殘疾等級設置方面,原標準為7個傷殘等級34項,而新標準則擴展增加至10個傷殘等級共281項傷殘條目。“特別是新增加的原標準未包括的8至10級的輕度傷殘保障有100余項,將大幅增加對保險消費者的殘疾保障程度”。
此外,新標準還將保險金的給付比例進行了調整。重慶晚報記者了解到,在原標準中,保險金給付比例分別為:第一級100%、第二級75%、第三級50%、第四級30%、第五級20%、第六級15%、第七級10%。而在新標準中,人身保險傷殘程度一至十級,保險金給付比例分為100%至10%。
三問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
是否會引發爭議?
作為保險行業的一項行業標準,《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會不會與國家相關標準有差異,從而使得保險消費者與保險公司之間產生紛紛或爭議?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稱,新標準制定過程中參考了國內重要的傷殘評定標準,如《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等,符合國內相關的殘疾政策,同時參考了國際上其他國家地區的傷殘分級原則和標準,有利于一定程度上減少因與國家相關標準之間的差異,而產生的不必要的糾紛與爭議。
已買保險怎樣銜接?
保險消費者在新標準實施前所購買的意外險或附帶傷殘責任的壽險,如何適應新標準?
市內壽險公司人士稱,由于還沒有收到上級解決此問題的文件,所以對于已經購買的人身保險來說,怎樣與新標準銜接還處于等待階段。
盡管如此,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有關人士從法律角度進行了分析,依據保險合同來確定權利義務關系,對于已生效的保單,將引導和指導做好新老保單的過渡方案,但過渡方案尚未出臺。
有保險專家指出,新老保單過渡需要妥善慎重,一旦處理不好,將引發大量的保險糾紛發生。也有業界人士認為,意外險保單多是一年期的保單,因此這種影響應該不會持續太長時間,因為新標準上線后,此前原有客戶的存量保單也會在一年內到期。
人身保險會不會漲價?
新標準將部分人身保險的傷殘保障范圍擴大了,此舉將影響到保險公司賠付金額支出,那么會不會影響到部分人身保險產品的價格上漲呢?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有關人士表示,目前意外險有5000多種,未來新品在形態上不會發生變化,變化的則是產品制定更加追求精細化、人性化。
此人認為,新標準擴大殘疾保險的范圍將不可避免地導致保險索賠成本的增加,但這是否會導致新版本意外保險價格的不可避免上漲不能概括。由于各公司經營管理和市場戰略的不同,產品的管理成本也不同,新版事故保險的價格變化是由市場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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