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保險是現在大家都會有的風險意識,但是它實際上是個大問題,但是作為一個普通人,我們應該如何購買保險并注意幾個問題,以下四點分別從我們是想買保險還是最需要買什么保險以及相關方面進行了總結。問題1:我最需要什么保險?
保險是一種復雜的商品,不同于其他可以看到和接觸的產品。因此,投保人在購買保險時,應多考慮自己的需要,不要盲目購買人事保險單,避免將來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人們通常根據自己的風險需求購買保險,風險涉及健康、養老金、意外事故等,但對保險的需求因人而異。因此,消費者必須在眾多適合自己保險的保險產品中進行選擇。代理人向你介紹產品之前,首先要捫心自問,我最需要的是什么保險?
問題二:我的代理人是否合格
在整個購買保險過程中,代理人的選擇至關重要。一個好的代理人往往能決定你購買保險的成敗。目前,國內保險產品千篇一律,很多保險糾紛多源于代理人的誤導。
通常,代理人在介紹保險產品時較熱情,時不時送些小禮物,目的就是為了讓消費者購買他們公司的產品。其實,作為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必須主動與投保人取得溝通,在清楚了解其需求的基礎上介紹保險產品,并設計符合要求的保障計劃,而不是急于推銷產品。
問題三:保單的猶豫期有多長
或許,很多保戶至今還不知道自己所購買的保單有10天猶豫期。按照規定,1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產品都規定有猶豫期,主要是指在投保人收到保險公司寄出的書面保單并書面簽收保險單起的10天內,如果退保,可以取回全部已繳納保費,保險公司僅扣除基本的工本費。
在此期間,保戶可以充分考慮所購買產品是否符合您的需要。一旦猶豫期過后退保,會損失不少費用。
很多消費者反映,目前保險條款較復雜,市民對保險認知度又低,投保人常常在半年甚至一年后才發現保險公司有不規范的行為,這時候常常容易引發糾紛甚至法律訴訟。
因此,消費者建議,保單猶豫期可以加長。記者近日從上海保監局獲悉,在建立保險行業統一服務標準的基礎上,上海將試推無理由退保,即如果保險公司沒能有效執行統一服務標準,或者惡意欺騙投保人,就應該毫無保留地退保。保監局希望通過一段時間的嘗試和努力,將無理由退保的期限往后延伸,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問題四:是否看清免責條款
在地方保險監管部門,經常能看見一些上訪投訴的保戶,反映出險后保險公司拒賠。在這些投訴中,存在很多保戶不了解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的情況。
所謂的免責條款,又稱責任免除,是指保險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不承擔保險責任的范圍。由于保險產品種類繁多,各家保險公司險種各有特色,各保險公司保險條款中都可能有一些特殊的除外責任是不予承保的。一旦消費者在投保的過程中忽視了免責條款,很可能會在今后遇到不必要的理賠糾紛。
一般來說,對于那些真正想買保險或已經買過保險的人來說,圍繞保險和保險的問題肯定不止這些,保險的本質是風險防范。用正確的態度仔細分析保險政策并不一定太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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