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醫療保險作為解決人民基本醫療問題的一種方式,給廣大人民群眾帶來了許多好處,下面我們來看一看。成都市頒布了《成都市城鄉統籌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協調暫行辦法》和《成都市重大疾病互助補充保險辦法》。鑒于公眾對如何參與保險、報銷等問題的關注,成都市醫療保險局專家結合具體案例回答了政策問題。
成都公民在城南的一個單位工作。這個單位一直在支付他的社會保險金。如果明年4月1日參加重病補充保險,他算了一筆賬:比如重病40000元,自費4000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26000元,嚴重疾病為7500元。
政策問答:城鎮職工對重病的補充保險由單位購買。參加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應當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數的1%繳納保險費,同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由7.5%降為6.5%。參保職工報銷標準計算公式為:〔一次性住院費用總額(除單價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醫用材料的個人首先自付費用)-全自費-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額〕×75%。
參加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以上一年度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的80%為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1%,由個人按年度繳納。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報銷標準為:〔一次性住院費用總額(除單價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醫用材料的個人首先自付費用)-全自費-按城鄉居民第三檔繳費計算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額〕×75%。最高支付40萬元。
案例:小藝的父親今年57歲了,得了腎病綜合癥。以前這類門診特殊疾病不能報銷,新政將這項疾病納入了報銷范圍,但是他一直不清楚門診疾病有沒有“門檻費”?
政策答疑:精神疾病、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不全、腎病綜合癥、器官移植術后的抗排斥治療、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癥及骨髓增生性疾病、系統性紅斑狼瘡、血友病(限學生兒童)、慢性活動性肝炎及肝硬化、甲狀腺功能亢進或低下、類風濕關節炎、高血壓、肺結核、心臟病、糖尿病、帕金森氏癥、腦血管意外后遺癥等19類門診特殊疾病納入了報銷范圍,但一樣要支付“門檻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統籌基金“門檻費”為:一級醫院200元,二級醫院400元,三級醫院800元,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含定點鄉鎮衛生院)160元。明年4月1日后,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門診包干費從每年16元提高到每年200元。
推行進程:特殊疾病報銷,現在成都市醫保局和華西醫院、省醫院、市一、二、三醫院試點,患者申請和審核在醫院就可搞定。
案例:大病醫療互助險公布后,小藝研究了半天,他認為該險出來后,將突破報銷封頂線限制,超過醫保封頂線的部分都能報銷。但他一直不太明白:這個險種好像退休人員不能參加,外地戶口能否參加?
政策答疑:按照規定,外地戶口以個體身份是不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只能在成都市就業,由單位統一參保,或者轉為成都戶口,才能以個體身份參保。已經參加了綜合社會保險的參保者,暫時還不能參加大病互助醫療保險。
退休人員不支付待遇。但是,繳納4%保險費的參保人,退休后仍需繼續繳納,享受重病互助補充保險待遇。重病互助醫療保險,如果高于或低于“頂線”,符合基本醫療補償規定,可以享受補償。以前“封頂線”以上的部分不能報銷的、“封頂線”以下屬于個人自付的費用不享受報銷的,現在都可以報銷了。醫療互助險從很大程度上,解決了人們的看病費用問題,是社會保險的有力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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