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期間工資是怎么算的?試用期一般多久呢?非全日制用工工資又應該如何計算呢?保險網將為您詳細介紹。
試用期工資怎么算?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要多久?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非全日制用工工資怎么算?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工資結算周期是多久?
根據滬人社綜發(2016)29號文第二十四條規定: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小時工資由企業與勞動者約定,但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且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請假參加選舉會扣工資嗎?
根據勞部發(1994)489號文第十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視同其提供了正常勞動而支付工資。社會活動包括:依法行使選舉權或被選舉權;當選代表出席鄉(鎮)、區以上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會議;出任人民法庭證明人;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會委員因工會活動占用的生產或工作時間;其它依法參加的社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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