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生育、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符合國家和我省計劃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終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前連續繳費滿12個月(含當月)的,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用。
生育津貼:按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以每月30天進行折算,按日計發,時間標準是:1、順產98天,難產(含剖宮產)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2、流產(含人工流產或引產):懷孕未滿4個(妊娠)月流產的15天;懷孕滿4個(妊娠)月流產的42天;懷孕滿7個(妊娠)月流產的98天;3、計劃生育手術:放置宮內節育器的7天;摘取宮內節育器的3天;輸卵管結扎的30天;輸精管結扎的15天;輸卵管復通術的30天;輸精管復通術的15天。機關、財政核撥或核補的事業單位參保人員按原渠道領取工資,不享受生育津貼。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生育的醫療費用指職工生育的產前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指職工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分娩住院期間妊娠合并癥、并發癥的治療納入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自胎兒娩出14天(含14天)后,生育女職工的醫療費用不再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應當自生育之日起12個月內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相應材料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材料齊全的,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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