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湄州市五華縣人,1998年來深圳工作,2001年開始在深圳購買社會保障,到目前為止,他已經繳納了10年半的社會保險。今年8月4日,朱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50歲,由于沒有深圳戶口,被告知到退休年齡后就不能繼續在深圳繳納養老保險,而且由于繳費年限沒滿15年,也不能在深圳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金。也就是說,她要么選擇轉保回老家,要么選擇在深圳退保。
這些天,朱某為了權利和利益在梅州和深圳之間出行,然而,深圳聲稱她只能放棄保險,五華縣不接受再保險。深圳表示,實施《特別行政區養老保險條例》沒有錯,五華表示,在廣東省實施養老保險轉移措施,符合規定。
養老保險可以轉讓,早在2006年,廣東就在全省發表了關于轉移和連續性的文件。去年年底,國家還明確規定,養老保險可以在全國范圍內轉移,但實施并不順利。
有不少在外打工人員都有朱某類似的遭遇。即使不是在深圳特區這樣有地區性社保政策的地區,其他的地區政府同樣會以各種理由拒絕為非戶籍人口提供續保,而當事人戶籍所在地又不接受轉移接續,于是皮球便被踢來踢去。
在國家出臺養老保險全國轉續的大背景下,朱秋花的遭遇很有代表性和典型性,顯然是地方政府為了自己的利益在扯皮,而不顧參保人的利益。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翟玉娟認為。類似的情況讓外來務工人員對購買養老保險沒有信心,因此每到年底珠三角各地都會出現外來工退保潮。
據了解,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不暢,已經成為制約我國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由于轉移接續難,造成勞動者參保積極性不高。據深圳市社保部門統計,2009年深圳共有580多萬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退保人數100萬人次。
然而有了《社會保險法》,能不能解決踢皮球事件?看來還是有難度,主要是政策操作起來有難度。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如果在當地繼續參保,當地會要求參保人把單位該繳的部分補足直到15年為止,然而由于這些地區多為發達地區,單位繳費較高,而參保人多為打工階層,這一大筆費用無法承擔,最后只有選擇一次性領取。
針對這種情況,有專家建議,國務院和地方政府應該進一步出臺解決問題的細則,比如說參保人只能補繳個人賬戶的那部分,就不要求他補繳單位那部分,但相應規定今后他領取養老金待遇則可以減少,而不是按本地居民的待遇領取。
其實異地轉移最難操作的是以前在國有企事業工作的人轉回原籍的人,他們以前視同繳費年限的工齡這筆錢由誰來補,不解決這個問題轉移就會有阻力。一位研究社保法多年的專家說。
著名財經評論員蘇某說,在同一個省轉移還不算難,最難的是全國范圍內的轉移,而且手續非常復雜,還規定必須由本人親自來辦理。
但是有多少人會經歷如此復雜的小額養老金轉賬手續,從深圳到北京,或者從上海到廣州,一張往返票的錢可能抵消了很多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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