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這些意外的發生,我們要做的是防范,從自我的主動防范到被動的安全防護。因此大家可以適當投保,防患于未然。意外險雖然是最普通簡單的險種,但是關于意外險的4個問題,投保前最好還是要弄清楚。
四個意外險的問題
1:猝死屬于意外險保障責任嗎?
不屬于,因為按協和醫學詞典對猝死的解釋,猝死是非暴力、突然的病理性死亡。因此,結合上文說到的意外的四大定義,猝死并不屬于意外險的保險范疇。
2:被狗咬了去打疫苗屬于意外傷害嗎?
屬于,被狗咬、被貓抓,屬于意外的四大定義范圍,可以理賠。
3:意外傷害險中的【保險期限】和【責任期限】
保險期限:只有在保險期限時間范圍內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才負責賠償
責任期限:意外險的責任期限一般是180天,責任期限實際是保險公司在確定要賠償的條件下,決定應該賠償多少的問題。比如醫療費用賠償,從出險后1至180日內產生的醫療費用,保險公司應予以賠償,超過180日后產生的醫療費用不再予以賠償。
應該以出險后第180日的傷情程度確定殘疾等級,決定賠償比例。
4:保了定期壽險了還需要保意外險嗎?
需要,雖然有重復的地方,但是意外的優先級要高于壽險。
重復的地方:意外身故,壽險可賠付。非意外身故,意外險不能賠付。
但是意外險有意外傷殘,這個壽險是不能涵蓋的,意外險更有針對性,并且壽險的保費遠高于意外險,杠桿不是一個數量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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