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題客調查網,對全國31個省、區、市3039名已婚女性(其中20~30歲女性占63.3%,31~40歲占36.7%)開展的一項調查顯示,41.9%的女性能享受生育保險,41.3%的女性無法享受生育保險,只能自己承擔生育費用,還有16.8%的女性無法確定。
孩子早產了,七個月就生下來了,身體太弱,在氧氣箱里待了3個多月,一天1000元,總共花了10萬!北京市某高校一位女教師38歲才生下了自己的寶寶,生孩子的花費遠遠超出了她的預計。更令她意外地是,等她拿著生孩子的各種醫療賬單去學校報銷的時候,學校卻告訴她生育費用不給報。她不明白,我們是事業單位,不是享受公費醫療嗎?校方的回答公費醫療不包含生育費用,學校又不在繳納生育保險之列。
具備什么樣的條件才能享受生育保險呢?對這一政策表示困惑的人不是少數。調查顯示,七成以上的女性不了解生育保險的相關政策,其中62.2%的女性不太了解,13.0%的女性完全不了解。
到目前為止,國家尚未出臺有關生育保險的專項法律、法規。1988年以后,以江蘇省南通市為代表的部分地區實行了生育保險制度改革。生育保險由企業按照其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建立生育保險基金,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和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但依據1994年勞動部頒布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生育保險僅適用于城鎮企業及其職工,生育保險按屬地原則組織,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這意味著,具有當地戶口,并在當地工作的城鎮職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險。
為什么要設置享受生育保險的門檻?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潘錦棠教授說,如果允許所有女性都有生育保險,就要涉及到數量龐大的外地打工妹群體,還有休產假問題,基金數額會大大支出,國家和企業能不能夠承受,還需要相關部門進行論證。目前國家也只能做到這一步。
廣東省中山市的楊女士生孩子時在一個外企工作,也享受到了生育保險。從事人力資源工作的她說,自己每年要處理很多生育保險的申領,現在已經給三千多名員工買了這個保險。公司里買了生育保險就有140天產假和津貼。連男職工都可以拿十天看護假的工資,這也是從生育保險出。她說,中山市大多數企業都交生育保險的,不需要個人出錢。外地打工人員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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