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同樣一份保險,由于職業不同,保費和理賠也可能不同。
職業不同,賠付不同
去年7月,農民王先生向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人身意外傷害險。雙方特別約定: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職業分類表中,職業分類一至三類,賠償保險金100%;四類賠付40%;五類賠付20%;保險費100元。
投保后不久,王先生騎車摔傷,并被司法鑒定為一級傷殘。但要求賠付時,該保險公司以其從事陸運職業為由,只同意賠付20%。為此,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審理查明,保險合同中意外傷害保險職業分類表中一類為農牧業、二類為漁業、三類為木材森林業、四類為礦業采石業、五類為交通運輸業。
法院認為,雖然王先生在駕駛摩托車中受傷,但摩托車不是營運工具,而是原告工作、生活中的交通工具,保險公司將王先生定為交通運輸業,按五類職業標準的20%賠付,證據不足。而王先生系農民,應參照農牧業職業分類標準即一類職業進行賠付。最終法院一審判決保險公司賠付王先生殘疾金、醫療費等10余萬元。
七類職業風險不同
彭女士收到了某保險公司的保險激活卡,細心的她發現該公司壽險風險共分為7種等級。職業不同,買保險的價格可能不一致,究竟哪類職業易導致保費上調呢?保險專家表示,根據合同,消費者可能承擔的保費不同,也可能獲得的理賠額度不同。
據悉,保險公司一般根據被保險人的年齡及性別來擬訂費率,同時還參考被保險人職業的危險程度,職業危險度越高者,意外傷害保險的價格就越高。據一位業內人士介紹,同樣是記者,但分工不一樣,可能風險等級也不一樣。如一般的文字記者風險等級為1類,但攝影記者為2類。一些風險特別大的,如戰地記者保險公司甚至可能拒保。
據業內人士介紹,壽險風險等級主要是由職業決定的。一類職業基本上是在辦公室坐著不動的人工作環境非常安全,如出納、會計;二類職業是文職人員但偶爾會因工作原因離開公司到外面辦事,如業務員;三類是經常到外面辦事的工作人員,如小車司機等;四類職業一般是需要進行體力勞動者,如貨車司機、一般工人;五類職業是高空作業人員或操作機械的工人等。如車工、銑工、建筑人員等;六類職業其發生意外的情況不一定會多,但是一旦發生情況會很嚴重的行業。如石油管道清洗工等。七類屬于高危行業,是保險公司拒保的行業,如礦工、爆破工、部分海上作業的工程人員等。風險程度越高,消費者支付的保費也相應增多。
對此,專家表示職業的差別也會造成保費和理賠標準的差異。如果保戶職業變更未告知保險公司,變更后的職業危險程度增加并屬可保范圍,則理賠時,保險公司按實收保險費與應收保險費的比例給付保險金;若變更后的職業屬不保范圍,則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按退保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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