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同年齡的人對保險的需求不同,所以應選擇不同的險種。
0--10歲的兒童:
考慮以后的教育成長保障等因素,撫養人應為其準備好一份教育金,其除具有儲蓄性以外,還有豁免條款,以抵御撫養風險的發生;之后可為孩子買一份健康醫療保險。
18--25歲的年輕人:
意外傷害的可能性和影響的后果都比較大,加上收入有限,尚未建立家庭,因而應先考慮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如仍有余力,可以再買一份健康醫療保險。
26--35歲的成年人:
意外傷害保險仍不失為一種最有必要的保障。但是這個年齡段的人由于剛剛建立了家庭,家庭責任的增加使他們要考慮更多的生活中的風險,所以,可以開始投保一些人壽險,尤其是終身壽險,并可帶分紅權益等,在保障充足的基礎上增加上定的投資回報。
36--50歲之間的中老年人:
由于家庭和工作均比較穩定,也有一定的收入,子女也逐漸長大成人。這一階段的人以選擇人身壽險為第一需要。因為此時人正值中年往往是一家的主要收入,投保人壽保險時對于家庭是至關重要的。同時,由于年齡的增加,生病的概率也日漸增大,因此,第二選擇是投保重疾及醫療保險。如果尚有余力,還可以為家庭投保儲蓄型、投資、分紅類保險。
51--65歲的老年人:
一般以醫療保險為最為必要,如果考慮到遺產的最大化存留問題,可購買高額的死亡人身保險。
當然這只是比較粗略的分析,人都是存在個別差異的,不能一概而論,每個人都有自己所處的特殊情況,不同情況下就應選擇不同的險種,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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