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能盲目選擇為子女購買保險,因為對于孩子來說購買到合適的保險是非常重要的,父母必須遵守十條規則!具體原則如下:一是保護成人先于兒童,原因很簡單。只有保證家庭支柱的健康穩定的收入,孩子的保護才能不空談。
二、擔保第一,收入第二。一些家長有幾項基于紅利的教育保險,但沒有涉及事故和疾病的保險產品。專家建議,應首先考慮保護兒童的健康和成長。采購訂單應包括事故保險、醫療保險和教育保險。其他類型的保險可酌情補充。
三、必須購買福利保險。隨著我國社會保障覆蓋面的擴大,兒童也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如普及的一歲和一個孩子保險,保費低,保障強。不過,兒童醫保一般限戶籍地兒童投保,但跨地區的兒童可購買學平險,后者雖然是商業保險,保費大多在100元以內,除了醫療外,還賠付意外傷亡。
四、不必重復投報銷型保險。一旦患病,保險理賠有兩種,按費用比例報銷理賠和定額給付。費用報銷型保險多投無用,定額給付型則是多投多給。
五、不得超額投保。目前保險監管機構規定,17歲以下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額不能超過10萬元。也就是說,如果家長為了多一份保障,在多家保險公司重復投保,保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將無法獲得理賠。
六、保費勿超大人。國際上一般將保費支出控制在家庭總收入的30%以內,考慮到我國實際,家庭保費支出在家庭收入的20%左右為宜,由于大人的保費相對較貴,所以小孩的保費支出最好比大人少。
七、保險期限別太長。據調查,有相當多的家長為孩子投保養老保險。對于資金不是特別寬裕的家庭,尤其是大人自己的養老金都沒有儲備足的情況下,考慮孩子的養老問題確實沒有必要。因此,為孩子買保險時,保險期限應以到其大學畢業時為宜,之后就應當讓孩子自食其力了。
八、要有保費豁免功能。家長在選擇少兒保險產品時,要盡量購買帶有保費豁免條款的保險產品。保費豁免是指,如果投保人完全喪失續繳保費能力,投保人可以不用再繳納后續保費,而保險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同的公司、不同的保險產品對于保費豁免權的設定可能存在一定區別,因此,消費者在實際購買時應仔細閱讀相關條款。
九,保險應盡早投保。保險越年輕,保費就越便宜,人壽保險的成本效益也就越高。由于人壽保險費的繳納是免稅的,它可以幫助孩子們按照國外的慣例購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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