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認為,孩子年齡小,抗風險能力低,應該先給孩子投保,然后再給自己投保,如果預算不夠的話,就只給孩子投了,覺得只有這樣才能盡到為人父母的責任,這就和小巧最初的想法差不多。但是,從保險的角度,這種想法和做法都是錯誤的。這是因為,在家庭成員的投保順序上,有一個重要的法則,即一個家庭最需要投保的人是這個家庭的經濟支柱,父母作為家庭的經濟支柱,往往比孩子更需要保障。這里面的道理很容易理解:只有父母健康,才能夠保證家庭有持續的收入,孩子才能夠正常生活和成長,如果父母因病重不能工作,或者發生意外,那么就會造成這個家庭收入中斷,孩子的生活和學業都會受到嚴重影響。相反,如果父母提前為上述可能發生的疾病和意外而投保了疾病險、收入保障保險和壽險的話,就能較好地解決這些問題。
當然,我們并不是說小孩就不用保險了,孩子也需要保險,但只有在父母擁有了充足的保險保障的前提下,才能考慮孩子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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