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意外傷害對兒童健康的直接危害包括意外死亡,意外傷殘,意外損傷。間接危害包括社會負擔,家庭幸福,兒童身心的創傷,生活能力的影響。
上世紀70年代意外死亡是我國0~14歲兒童死因的第二位,其中1~4歲,5~9歲,10~14歲兒童意外死亡占該年齡組兒童總死亡率分別為20.5%、32.5%、48.0%。1991~1993年全國兒童死亡監測資料表明,1~4歲兒童意外死亡已上升為第一位死因。
上世紀70年代城市中兒童意外死亡占總死亡16.3%、農村占21.9%。上世紀90年代城市中兒童意外死亡占總死亡35.2%、農村占30.5%。上世紀90年代我國0~14歲兒童意外死亡專項調查表明,意外死亡已是0~14歲兒童死亡的第一位死因,占總死亡31.3%。
意外傷害已是我國1~14歲兒童的第一殺手!各年齡段兒童意外死亡分別占本年齡兒童總死亡的比例1~4歲兒童意外死亡占本年齡兒童總死亡的56%;5~9歲兒童意外死亡占本年齡兒童總死亡的65%;10~14歲兒童意外死亡占本年齡兒童總死亡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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