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健康保險管理辦法后,自明年1月1日起,單項已退健康保險將停止銷售。屆時,消費者將只能選擇在消費健康保險中投保。但據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市場上的消費健康保險產品,很少為3歲以下的兒童設置。即使有,也主要是搭配銷售模式。
記者詢問了濟南五家險公司,能單獨為孩子提供醫療級保險的公司有一家。
如果給3歲以下的小孩購買醫療險,只能購買附加型的。也就是說,消費者必須先買一個非住院醫療功能的主險,然后才能再買一個住院醫療附加險。比如一家保險公司的附加醫療險規定出生夠90天的小孩就可以投保,但是必須在購買養老、分紅險等主險后才可以辦理。
記者同時發現,很多保險公司規定,這些附加險的最高賠付額不能超過主險。一家保險公司規定,如想購買公司附加的意外醫療傷害險,每年支付6元,賠付1000元。如果投保者覺得賠付金過低的話,可以多購買幾份,但是也不能超過主險10000元的最高賠付金額。工作人員說,附加險的保費比較低,因此保險公司不可能無限制賠付。
其實,保險公司的怕小,是有原因的。一名業內人士稱,兒童的風險率過高,尤其是03歲的兒童,免疫力低下,是最容易住院的年齡。所以一般保險公司都不愿意開展這方面的業務。但與此同時,醫療健康保險的年齡設置保證了幼兒健康風險轉移的途徑非常狹窄,尤其是無法享受社會保障和醫療費用醫療的兒童需要多層次的保險健康產品供家庭共享。記者了解到,對于這個問題,國內一些城市如深圳以政府的力量,規定在一定年齡段的青少年中,強制納入醫院保險的參保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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