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件事情的發生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具體的情況就是:一位女子在微博上被車撞死的視頻引起了人們的注意。我們希望通過對這次事故的分析,可以提高每個人的安全意識。我們將分析保險公司如何解決類似極端交通事故索賠。對于這類極端的交通事故,我們還采訪了相關專家和律師,他們將保險案件和其他極端案件進行了分類:
1、保險責任是被自己的車撞傷嗎?我們一起來看看專家們有什么樣的意見,專家解讀:首先,這是一個非常極端的案例。根據這個視頻,如果女車主只投保了強制交通保險和第三方責任保險,那么根據保險公司條款,女車主不屬于第三方的范疇,而普通保險公司不賠償。但如果車主購買了司乘險(車上人員責任險),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不是行為人處于故意,而是行為人不可預見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突發時間),導致車上的司機或乘客人員傷亡,保險公司將賠償治療費或事故金。我們想提醒的是,車上人員責任險價格其實并不貴,這個險種還是比較有用的(特別是對于新手來說),我們推薦購買。還有一種情況,如果交警最終判定,直行車輛也有違規行為(比如超速行為),則后方車輛才會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從視頻來看,這種可能性比較小。
2、親屬遇害時情況其實是非常復雜的,那么對于這一種情況如何辦理保險索賠?專家解釋:所有保險公司的汽車保險條款都包括免責條款,免責條款是司機或車主三代之內的直系親屬發生碰撞,也就是說,保險公司通過本協議免除責任。他們認為,如果取消這一免責條款,不僅會增大保險公司的風險,而且可能會增加利用機動車傷人騙保的可能性。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和已經發生的案例來看,法院一般會考慮是否屬于故意肇事,當年的四川彭州案,最終就被判定保險公司需要賠償。因此對于車技不過關的人來說,建議購買車上人員責任險。
3.拼車發生交通事故,如何理賠?專家解讀:拼車出行對于司機和搭乘人而言,面臨的最大風險是交通事故的傷害以及受到傷害后人身和財產損害的賠償問題。對于搭乘人的人身損害,只要搭乘人自身不存在過錯,無論是有償拼車還是無償拼車,也無論是否簽訂了免責條款,司機均要在其過錯范圍內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發生了交通事故,受害人尋求賠償往往有兩種途徑:即向事故責任方求償和向保險公司求償。如果搭乘車輛投保了車上人員責任險,只要車上乘客發生人身傷亡都負責賠償。目前有相當部分的車輛投保了此險種,這對于保障拼車雙方的利益是最適合不過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所有私家車都是以非營運車輛身份參加保險,根據保險合同規定非營業性的私有車輛用作營業用途不能獲得保險賠償,因此在有償拼車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可能會將收取對價的行為認定為非法營運而不予理賠。
因此,如果發生拼車事故,最好的辦法是購買短期事故保險。保險期限是靈活的,騎手可以選擇一個更合適的期限。目前,許多保險公司都對自駕車旅行,特別是對拼車旅行引入了短期事故保險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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