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今后凡邯鄲市城鎮戶籍的新生兒都可以參加居民醫保,參保時須未滿1周歲。
據介紹,新生兒參加居民醫保須提供以下資料:新生兒戶口簿;新生兒父母或其他合法監護人參加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證明原件一份。集中辦理參保期時,參保地點為新生兒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社區)或居委會,新生兒只繳納個人繳費部分,按年繳費;非集中辦理參保期時,參保地點為新生兒戶籍所在地縣(市、區)醫保經辦機構,新生兒參保,需繳納個人繳費部分及各級財政補助部分。
出生三個月內參保的新生兒,從出生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享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出生三個月后參保的新生兒從參保次月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享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新生兒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按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支付標準執行。
報銷時,發票姓名為母親或父親姓名后加嬰、子、女等的,須提供其親子關系的證明;發票姓名既非參保新生兒姓名、亦非為母親或父親姓名后加嬰、子、女等的,須到醫院更改,并在修改處多加蓋一個醫院公章,收費清單、疾病診斷證明等資料的姓名應同時更改;母親生產住院時,醫院單獨為新生兒開具發票、疾病診斷書、費用匯總清單的,可以報銷新生兒的相關費用,但須提供母親的出院小結(或記錄)。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醫保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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