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們把兒童成長的風險分為三類:意外傷害、疾病和失去教育機會。意外傷害是兒童受傷、殘疾和死亡的主要原因。兒童意外傷害保險為意外死亡、殘疾和醫療提供保障。如果意外傷害發生,則向家庭提供緊急基金以治療受傷兒童。
嬰兒免疫力低下,易患疾病,引起家長的高度關注。目前,我國社會基本醫療保障處于低保障的促進階段,醫療費用過高也增加了家長的壓力。目前,兒童醫療保險不能保證門診費用。只有住院費用才能報銷。然而,在兒童重病、低齡化的背景下,兒童重病保險越來越受到重視。同時,兒童住院醫療保險也可以覆蓋超出社會保險報銷額度的醫療費用,減少家庭負擔。經濟壓力。
值得注意的是大病保險的早期支付功能。一旦被診斷為保險合同規定的疾病,保險公司將支付重病保險費,并首次為患病兒童提供治療費用。與傳統的醫療保險不同,家庭需要提前支付,并根據發票報銷,從而避免了沒有錢看醫生和延誤治療的情況。。
對于以上兩項風險,儲蓄都是采用風險自擔的方式,每次意外和疾病的發生,都需要動用家庭儲蓄,可能會因為資金不足使問題不能即時得到解決,還可能會影響到其他家庭計劃(如,動用孩子的教育金)的實現。
學費的壓力使很多家長開始關注教育金保險。對于教育金保險最直觀的理解就是在保險公司進行定期儲蓄,到孩子讀書的年齡再領取。這樣看來和銀行儲蓄是一樣的。但是這個理解方式沒有考慮保險產品本身的特性,即保險的保障功能。保險在提供教育金的同時,也提供意外、疾病等保障(具體視產品而定)。
也有精明的家長將銀行儲蓄和教育金的預期年化收益率作比較,擔心投資保險反而造成資本縮水。教育金有分紅型、萬能險或投連險,預期年化收益率一般都高于銀行儲蓄。從風險的角度來看,分紅險風險最小,萬能險次之,而投連險最高,風險與預期年化收益率往往也成正比關系,風險越高,所帶來的預期年化收益也會越高,家長可以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選擇。
根據專家的介紹,教育金保險一般都具有保費豁免功能。這個功能在于保證少兒的保險利益,如果投保人即父母,在繳費期間身故、重疾或高殘(具體看條款規定),可以免除以后各期的保費,而保險仍然有效,不影響孩子領取教育金的權益。
專家提醒,在教育養老保險中,應注意其他附加險的保險,如意外傷害、重病等,或者家長可以配合其他類型的保險來提高保險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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