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們的生活之中,有一個東西是他們離不開的,那就是孩子們的玩具,但是“毒玩具”的報道讓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國內銷售玩具的保險保障率都非常低,不足全部產品的10%,也就是十個玩具中只有一個投保了質量責任保險等。于是,面對這些毒玩具,家長們開始發愁該如何才能給孩子最好的關愛呢,兒童買什么保險才能防范這一風險呢?
針對有毒玩具的問題,一些保險專家表示,為了解決國內兒童玩具的“內外差異”問題,我們不應該責怪單一的企業倫理,而應該“上下修補”。
目前,為了轉移風險,購買產品責任保險是一種有效的風險管理手段。產品責任保險人對因生產、銷售產品而使用該產品的第三者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它既為企業轉嫁了難以預料及估計的產品責任風險, 避免企業出現由于支付高額的賠償而破產的局面產生;同時又通過為受害人提供經濟上的補償,使受害人及其家人得到心理的安慰從而起到穩定社會的作用。
從這一角度出發,兒童玩具如果要杜絕內外有別的情況,除了行業主管部門在產品標準上做足文章,加強監管的同時,市場上對企業的產品風險監管,需要政府、企業、消費者和保險公司等多方,共同對玩具行業的安全進行評估,而產品責任險的投保與否,可以作為產品質量以及產品風險延續的保障。
可以看出,面對有毒玩具,孩子買什么樣的保險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最重要的是從企業出發,加強監管,積極購買產品責任保險,提高產品質量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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