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同乘一車遇事故,向保險公司理賠遭拒。保險公司認為身為司機的哥哥,駕照已扣滿12分,處于停用狀態。對此哥哥張先生表示,事故發生時是妹妹在駕駛,故將保險公司訴至法院索賠23萬元,現密云法院已受理此案。
張先生訴稱,他在保險公司為自己的轎車投保了機動車輛保險。今年,其妹妹駕駛該車前往密云,張先生坐在車內,行至京承高速公路時與李某駕駛的車輛相撞,張先生的車嚴重受損,車內乘客多人受傷。事故經交通隊認定,張先生妹妹負主要責任,李某負次要責任。事故發生后,張先生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23萬元,但被保險公司拒絕。保險公司表示,張先生的轎車年檢已超規定期限,且認為出事時司機是張先生,其所持駕照事發時已扣滿12分,處于停用狀態;而報案時張先生稱其妹妹為駕駛員情況不屬實,兄妹倆存在換駕行為。
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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